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由各单位会员推选的会员代表和上届常务理事会邀请的特邀代表组成。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履行理事会的职责,常务理事会可聘任副秘书长若干名,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日常工作。
本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学会日常工作。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置有综合部、业务部、会员部、园林绿化企业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国际部、财务部等工作部,协助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
理事长 | 李如生 | |||
副理事长 | 贾建中 | 李 雄 | 张 勇 | 王 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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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颖彪 | 王磐岩 | 杨 锐 | 廉国钊 | |
朱祥明 | 张大玉 | 金荷仙 | ||
秘书长 | 左小平 | |||
副秘书长 | 付彦荣 | 边东昱 | 郑晓笛 |
(注:按姓氏首拼音排序)